大亚湾视频监控设备系统安装接入与管理技术指南
为确保大亚湾区视频监控设备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安全、稳定、有效运行,现提出以下安装与管理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
一、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七届主席令第22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号)、
(5)《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20 号))、
(6)《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17〕708 号)
二、术语和定义
2.1 视频监控系统
监控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车辆密闭情况、冲洗情况、工地施工作业情况、备案车辆进出、未备案车辆人脸开闸情况、车辆进出控制等出入口综合智能控制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系统接入大亚湾区智慧城管平台实时接受监管。
2.2 智慧城管平台 由大亚湾城市管理委员会建设的用于全区城市管理的智慧化综合平台。
三、视频监控设备系统组成 由视频监控、车牌车况识别、人脸识别设备、进出口道闸设备、地磅称重设备、车辆卫星定位、人证合一闸机等硬件设备和数据分析处理系统及其他辅助设备组成。视频监控系统包括高位及低位监控视频,高位视频监控车辆平卡密闭运输情况、低位视频监控车辆冲洗情况。
四、设备指标与安装接入
4.1 视频监控设备设备指标
4.1.1 车牌识别摄像机
4.1.2 高清智能抓拍、车况识别摄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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